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资讯出处:互联网 作者:互联网 http://www.1j1j.cn 一键一家装修网整理 发布时间:2013-06-28 15:25:49
家住南沙区大岗镇某小区的陈先生最近感到很是闹心,因为家庭装修问题与装修公司打起了官司。“由于当时签合同时有些情况没有写进去,只是与装修公司达成了一些口头协议。等到真的出问题时,才知道这些口头协议无效,只能眼睁睁的吃了一个哑巴亏。”陈先生告诉记者。
合同一定要签完善
避免出现漏洞
据记者了解,像陈先生这样,家庭装修合同签得不完善,事后发生纠纷,甚至对簿公堂的事不少。那么,签合同如何能做到完善呢?广东满祥律师事务所柏满祥律师告诉记者,“签订家庭装修合同时,一定要完善,因为家装出现问题,解决问题时,都要依据合同来办。”
签订家庭装修合同应涵盖哪些方面的内容呢?柏满祥律师介绍说,根据《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》第二十四条规定,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合同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,依次是:第一,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、住所地址、联系电话;第二,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的房屋间数、建筑面积,装饰装修的项目、方式规格、质量要求以及质量验收方式;第三,装饰装修工程的开工、竣工时间;第四,装饰装修工程保修的内容、期限;第五,装饰装修工程价格,计价和支付方式、时间;第六,合同变更和解除的条件;第七,违约责任及解决纠纷的途径;第八,合同的生效时间;第九,双方认为需要明确的其他条款。
家装验收一定要仔细
以免以后“扯麻纱”
陈先生告诉记者,他家装修搞完验收后,他发现有地板鼓包、地脚线不牢固等方面的问题,问题虽然不是很大,但装修公司却一直不来维修,因为当时他同意了验收。
柏满祥律师表示,验收不仔细,往往是留下后遗症的关键,按照《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》规定,验收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,装修人应当按照工程设计合同约定和相应的质量标准进行验收。验收合格后,装饰装修企业应当出具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质量保修书。
物业管理单位应当按照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现场检查,对违反法律、法规和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的,应当要求装修人和装饰装修企业纠正,并将检查记录存档。
柏满祥律师告诉记者,《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》还规定,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,装饰装修企业负责采购装饰装修材料及设备的,应当向业主提交说明书、保修单和环保说明书。在正常使用条件下,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两年,有防水要求的厨房、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年。保修期自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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